如何认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刑事诉讼与民事诉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8/7 阅读:2102

           很多人关于南通调查公司获取的非法证据是否对婚姻调查及婚外情取证等一系列调查有效?今天来看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何家弘为大家解读的有关非法证据淮安南通调查公司排除规则的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律观点。

           刑事诉讼法律对推定的规定比民事诉讼法律要严格一些。相似的还有非法证据问题,非法证据不仅存在于刑事诉讼中,启事也存在于民事诉讼中。如一些婚姻调查取证给偷拍的照片是否属于非法证据,因为这些照片显然没有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在民事诉讼这应不应该排除?

           有人提问道: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给他人拍摄的照片叫做私拍。关于这种情况,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时做出的《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证据的取得首选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民事诉讼实践已经突破了该规定,如果只有这种私自录制、拍摄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即使涉及对方隐私且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也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

           何教授解答:这种证据涉及对方隐私权保护问题,所以取证行为对当事人的侵害应该有个限度。比如离婚案件中也有这种偷录偷拍,如果偷录偷拍的内容是对方与其情人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宾馆的包间等私密场所约会时的一些亲密举动,这两种情形下的侵权在程度上应该有很大区别的。

           有人继续说:对!二者虽有区别但都侵权了。在日本法中,如果非法取证的反社会性程度很高,那么该证据就要被禁止了;其他在大陆法国家中关于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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